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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立医院总务类设备、家用电器等维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7-07

一、项目名称

台州市立医院总务类设备、家用电器等维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

二、项目内容

招选一家具实力,收费合理,服务好的家电维修服务单位,承担我院电视机、微波炉、除湿机、热水器、冰箱、电风扇等电器维修。

三、项目概况

我院(含眼科医院、技能中心、建达医药、宿舍等)现有电视、冰箱、除湿机、开水器、微波炉、洗衣机、热水器等家用电器,其中大量的有电视机,约计 500台,主要品牌为TCL、康佳、创维等;冰箱约计180 台,主要品牌为海尔、星星等;洗衣机约25台,2个烘干机;热水器约38台;微波炉约35台;开水器约55个。

四、项目要求

1、维修包含在报价内的按照投标价进行核算

2、未包含在清单内的每次报修,需打报价上报,由总务科负责人审批后,方可实施,

3、按招标清单报价,明码分项标价,含零配件、税收、保险费用。

(二) 质量要求

1、所换零配件必须为具合格证的正牌全新产品。换下的零配件不得带走。

2、每件电器维修后,保质期至少 6 个月,不得出现相同故障 (具体按投标单位承诺)。

保质期内发生相同故障,免费维修;造成医患投诉的,每次扣50元

3、维修不好,不支付维修费

(三) 及时性要求

报修1小时内安排师傅上门检修,可以现场维修的,要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,不能在24小时内完成的需要通知总务负责人确认,否则按照维修超时计算,该工单维修费用核减10%;需要搬出医院维修的7日内需要维修完成,否则超出7日的按每天扣除维修费的5%;造成医患投诉的,每次扣50元

(四) 及付款

每月上旬支付上月所完成维修,可以正常使用电器维修费。

五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。经营范围包括电视机、冰箱、分体空调等家电维修。

六、招标事项

(一)评标方法

采用的评选法: 综合评标法 (评委综合评定,进行表决)

(二)报名资料(查原件,留复印件)

1.营业执照;

2.法人代表证明书、法人委托书;

3.法人代表身份证、委托人身份证:

4.单位资质文件。

(三)招时间及地点

1.投标起止时间

2023年77日至2024年7月1417:00。

2.标书投递时间

各投标单位须于 2023年 7月14日下行17点00分前报送投标文件至中山东路381号台州市立医院6号楼二楼总务科,逾期按弃权处理

3、评标时间

2023年7月158点30分(初定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,请设标单位代表保持通讯畅通),在总务科二楼会议室,将各投标单位报价公开开封,评委评定。

3.投标文件

(1)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。

(2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,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.gsxt.gov.cn 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

3)投标报价函。

4)单位资质文件。

5)单位实力证明材料,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、图表或说明 (技术标)

6)投标承诺函。

7)服务承诺

8)报价清单

纸质投标文件要求

4.

(1) 投标文件一份,投标文件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。

(2)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。

投标文件须密封,密封袋上密封处须加盖企业公章,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,招标单位有权拒绝。

3)所有投标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投标单位。

(4)全部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,均需要打印。投标文件修改处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
2023年零星维修项目清单.xlsx